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扩建5000吨/年三聚氯氰项目和年产8300吨化学品项目(四氢吡咯及N-甲基四氢吡咯)调试日期为2025年9月-2025年10月。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2025-09-01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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