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二溴三苯基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吨二溴三苯基膦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和厂房,新增1条化学品生产线,购置合成釜、结晶釜等设备,项目运行后,年产二溴三苯基膦1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4741357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2026-0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水氯化镁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水氯化镁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东235号;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主要对现有031车间及051车间进行改造,依托现有已停产的氢氧化镁生产线的闲置设备,购置转料泵、酸化罐等设备,建设六水氯化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六水氯化镁2万吨,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2026-0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阶段性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东235号; 建设内容:本次阶段性验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现有031车间预留空间,建设4000t/a一水肌酸生产线,将031车间二级水吸收改造为二级碱吸收,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2,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阶段性验收不包括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2026-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阶段性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东235号; 建设内容:本次阶段性验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现有031车间预留空间,建设4000t/a一水肌酸生产线,将031车间二级水吸收改造为二级碱吸收,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2,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阶段性验收不包括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竣工日期:2026年3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7日
2026-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水氯化镁项目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六水氯化镁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青花大街东235号;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主要对现有031车间及051车间进行改造,依托现有已停产的氢氧化镁生产线的闲置设备,购置转料泵、酸化罐等设备,建设六水氯化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六水氯化镁2万吨,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 竣工日期:2026年3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7日
2026-04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 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吨二溴三苯基膦、年产 20 吨溴化季铵盐化学品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 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吨二溴三苯基膦、年产 20 吨溴化季铵盐化学品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和厂房,新增 2 条化学品生产线,购置合成釜、 结晶釜等设备,项目运行后,年产二溴三苯基膦 10 吨、溴化季铵盐 20 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4741357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 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 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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