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BTIiro9_wZotssxWWfxpw?pwd=bh78 提取码: bh78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及附近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参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刘文双 联系电话:130794776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11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KgfEAexn0e7GDMWGtymQ?pwd=l0d1 提取码:l0d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及附近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参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47413576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08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300吨化学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300吨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300吨化学品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条有机化学品生产线,购置反应釜、高位槽转料泵等设备。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年产2000吨盐酸乙脒、1500吨四甲基胍、1200吨四氢吡咯、200吨N-甲基吡咯;二期年产300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600吨三聚氰酸三烯丙基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刘文双 联系电话:13079477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2024-0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建设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项目概况:公司以现有各项目产品羟基乙腈、氰化钠及肌氨酸钠为原料,进行产品产业链的延伸,充分发挥公司自产氢氰酸的优势,同时利用企业现有部分闲置空间和装置以及水电汽等公辅设施,建设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4741357668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 电话:024-67777451; 邮箱:lnbcggyx@163.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pk6EbiDYvJXFVPioAUU0w?pwd=czdt 提取码:czdt
2024-01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kM7LC4vUh2cpq0AzGuUzQ?pwd=4hui 提取码:4hu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及附近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参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47413576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2023-10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土地,新建2座厂房,购置管式反应器、缩合反应釜、包装机等设备,依托原有公辅设施,建设药物中间体生产线。项目运行后,年产苯氨基乙腈15000吨、亚氨基二乙腈10000吨、黄血盐5000吨、一水肌酸4000吨、2,3二氯丙烯3000吨、叔辛胺1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刘文双 联系电话:13079477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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