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羟基乙腈和10000吨肌氨酸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稿时间: 2025-05-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羟基乙腈和10000吨肌氨酸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羟基乙腈和10000吨肌氨酸钠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5.12—2025.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0417-6711510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TEWCywh_ZoW0cp0S_y4_g?pwd=8rha

提取码: 8r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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