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聚氯氰及副产物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2#氢氧化镁部分)项目调试日期为2025年8月-2025年9月。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2025-09-01
2025-08-11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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