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发稿时间: 2025-01-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羟基乙腈和10000吨肌氨酸钠项目和年产385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调试日期为2025年1月-2025年3月。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0417-67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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