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羟基乙腈和10000吨肌氨酸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稿时间: 2023-03-07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odjEQ5aw-FkXZ6pRlNS8Q
提取码:h5f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及附近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参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刘文双
联系电话:130794776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0417-67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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